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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解押需要什么资料证件(车辆“解除抵押” 办理方式看这里)

100人浏览   2025-01-10 10:48:28



相关规定

依据《机动车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4号)第三十一条: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,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;抵押权消灭的,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。

不予受理的情形

☒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

☒ 机动车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

☒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

☒ 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或者未经海关批准转让的

☒ 其他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

携带资料

01个人车辆

☑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(原件)

☑ 机动车登记证书(原件)

☑ 抵押权方的身份证明

☑ 抵押权方出具的委托书(加盖抵押权方单位公章)

02单位车辆

☑ 单位《营业执照》(原件)

☑ 单位出具的委托书(加盖单位公章)

☑ 被委托人身份证(原件)

☑ 机动车登记证书(原件)

☑ 抵押权方的身份证明

☑ 抵押权方出具的委托书(加盖抵押权方单位公章)

03注意事项

抵押权人为银行、汽车金融或汽车财务机构的,《营业执照》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;其他类型需携带单位《营业执照》原件。

业务流程

01提交资料

前往办事大厅取号、提交资料。

02审核受理

工作人员对资料核查、受理。

03业务办结

工作人员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,业务办结。

办理地点

☑ 车管一分所

☑ 各县(市)车管所

温馨提示

需要代办的申请人,可通过“交管12123”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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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收费标准

02机动车登记服务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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